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片区地块一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广交易. 发布日期:2026-10-01 点击查看原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6-440106-04-01-344060
投资项目名称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片区地块一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片区地块一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片区地块一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9-30 08:30:00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评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定标阶段;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四位(校验码除外,联合体投标人,则以主办方为准)大小排位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投标人,则以主办方为准)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91440101712487099G

(主)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城投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91500101572124463H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91440300699073827X

(主)深圳帆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914401011904321294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320487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泛珠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主)深圳帆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91440300699073827X 1048257179.69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总工期为914日历天,工期起算时间以发包人书面指令为准。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黎雄斌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泛珠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320487 1046732090.57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914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王骏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主)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城投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91440101712487099G 1047015926.59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莫志军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4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91500101572124463H 1050176727.61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王安平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5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1904321294 1042223950.08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914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庞志钦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天华科韵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20-8092291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5536908
联系地址 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6-10-0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10-09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