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片区地块一复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28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四川京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本企业信用档案中无法查询,不满足资格审查表第7条评审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 |
| 2 | (主)深圳帆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 |
| 3 |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城投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泛珠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01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10月09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天华科韵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电话:020-80922912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5536908
- 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 招标人名称:广州天华科韵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日期:2026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