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广交易. 发布日期:2026-04-11 点击查看原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7-440112-04-05-30270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岗街南岗西路片区)复建15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4-07 09:30:00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推荐进入定标阶段入围候选人情况如下(不排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914401012312499892

(主)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440101569779709C

(主)广东奕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天汇建筑工程设计(广州)有限公司

91440101721928300X

(主)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奥华建筑设计(广东)有限公司

91310000132318272U

(主)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成)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91440000214401707F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开建房屋建筑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130200104761074G

(主)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恒建筑设计院(广州)有限公司


序号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主)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4401012312499892 703748929.05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李宇红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主)广东奕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天汇建筑工程设计(广州)有限公司 91440101569779709C 710498625.26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高升旺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主)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奥华建筑设计(广东)有限公司 91440101721928300X 698530091.78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黎英杰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4 (主)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成)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91310000132318272U 689692860.67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余俊杰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5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开建房屋建筑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440000214401707F 696581725.87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927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刘红祥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6 (主)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恒建筑设计院(广州)有限公司 91130200104761074G 692337071.55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唐红兵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城联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 01-06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170040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2206、8211667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4-1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4-14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