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塔广场L111a商铺店铺基础建设装修项目(三次招标)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106222.14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3 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6 质保期要求: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提供2年的免费保修,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一、资质证书要求: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09:0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小姐
联系电话:1360015291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1591790233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88号南方投资大厦12、13层
采购方: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