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新) 发布日期:2026-06-29 点击查看原文

2026—2027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技术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  □货物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  □竞价  ☑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技术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YG1202600391                   

1.3采购人:        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6最高限价: 110360.00(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零叁佰陆拾元整)(含税)。供应商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或单价报价超过对应项目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采购项目概况:为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拟采购供应商对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大陵河三华净水厂及梯面污水处理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完成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备案详见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

1.8标段划分:             /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确定1名供应商,对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大陵河三华净水厂和梯面污水处理厂的原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备案全过程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事件资源调查报告的编制及修改、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向区环保局备案等详见采购需求和合同。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2027年8月31日止。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管理的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大陵河三华净水厂和埔岭村埔岭污水处理站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服务期间(含现场勘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发生安全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 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独立承接过污水厂《风险评估报告》或《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应发票扫描件须图像清晰且发票,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inx-x&ki,shinatax,gov.sn/index.html)的查验截图,同一合同对应多张发票的,仅需提供其中任意一张及其查验结果,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5)其他要求: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供应商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对合同条款响应的承诺书》、《违约解除合同承诺书》、《采购需求响应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对合同条款响应的承诺书》、《违约解除合同承诺书》、《采购需求响应承诺书》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9供应商发生不履约行为的情形,并相应被暂停参与响应活动的。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  6  29 日至 2026  7  6 18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在  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在    /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7  7  09  0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  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具体操作详见: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Edge,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最新版本,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6.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zsu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一网通办平台(https://ywtb.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采购平台为准。

6.2 供应商在采购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

(注:如已办理 CA 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 CA 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4保证金纸质保函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 7 月 7 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2楼第 21 开标室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造价合约部          

电话: 020-86819553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纪检室

电话: 020-36800086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510800

  510180

联系人范君堃

联系人刘涛

  020-86819553

电子邮箱:/

  020-89160735

电子邮箱:/

   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2026  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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